程仁贤系聊国用(2000)第527号的土地使用权人,于2006年9月起将该土地之上房产转移登记在陈立前名下,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根据《物权法》第147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的原则和《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7条之规定进行公告。即日起,公告期满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予以受理该不动产登记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8328736
序号 | 土地使用权证号 | 转让方 | 受让方 | 坐 落 | 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备注 |
1 | 聊国用(2000)第527号 |
程仁贤 |
陈立前 | 古楼办事处三里铺 | 住宅 | 划拨国有土地 |
公告单位: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12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