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年产5000台套智能自动化激光焊接设备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3-11-16 17: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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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鑫之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新建年产5000台套智能自动化激光焊接设备项目临时使用土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位于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杨庄村集体土地0.0754公顷,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总面积为0.0754公顷,其中农用地0.0426公顷(草地0.0426公顷),建设用地0.0328公顷(农村宅基地0.0099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229公顷)。用于新建年产5000台套智能自动化激光焊接设备项目建设,用途为施工便道、材料堆场。

二、本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1.9年,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5年9月20日,到期不得续期。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严禁超范围使用、严禁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并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三、临时使用土地期间,你单位应自觉接受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的监督和管理。如因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你单位应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四、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届满后,你单位应当:(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报告表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供利用状态。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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