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经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输蒸汽管网项目临时使用土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堂邑镇、道口铺街道、闫寺街道3个镇(街)的15个行政村土地339.2385亩,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总面积为339.2385亩,其中农用地面积335.3910亩(永久基本农田287.0685亩、一般耕地24.8565亩、园地3.1650亩、林地2.2095亩、草地1.5705亩、农村道路7.2090亩、坑塘水面0.6090亩、沟渠6.8085亩、设施农用地1.8945亩),建设用地3.8475亩(公路用地0.1800亩、水工建筑用地0.8115亩、农村宅基地2.8560亩),用于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输蒸汽管网项目建设,用途为全部为地下管线敷设作业。
二、本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1年,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16日。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严禁超范围使用、严禁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并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三、临时用地批复后,你单位要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
四、临时使用土地期间,你单位应自觉接受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的监督和管理。如因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你单位应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五、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届满后,你单位应当:(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供利用状态;(三)占用耕地的,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垦质量;(四)申请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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