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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稿解读:《聊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11371500MB2864101D/2023-4416615
2023-02-16 16:25:4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稿解读:《聊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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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9日,经市政府同意,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聊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全市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47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规划》,并完成了审批和发布程序。该《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二、《规划》编制过程

  2020年10月29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了《聊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水利、商务、应急管理、大数据和行政审批等11个部门组成的编制工作专班,组织编制了《规划》。2021年1月至5月,收集规划编制资料,各县(市、区)政府提报矿业权设置需求,编制完成《规划》初稿。2021年7月3日,召开《规划》编制专题会议。2021年7月19日至8月1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或建议。2021年8月19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组织召开《规划》专家论证会。2021年9月28日,《规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函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2023年1月12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同意聊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复函》(鲁自然资函〔2023〕31号)。2023年1月2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聊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聊政复〔2023〕4号)。2023年2月9日,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实施《规划》。

  三、规划基础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十三五”时期,是聊城实现在鲁西大地率先崛起的关键阶段,聚焦聚力九大改革攻坚,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2316.84亿元;新旧动能转换初见成效,“四新经济”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9.8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2.03%;发展后劲显著增强,累计实施市级以上重大项目823个;能源结构优化,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量达到150万千瓦;改革开放成果丰硕,“县市区有品牌、部门有重点”改革典型培育机制基本建立,区域合作进一步拓展,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原经济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脱贫攻坚顺利完成;节能降耗成效明显,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大幅改善;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县镇村联动发展产业格局正在形成,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健康聊城建设深入推进。

  (二)矿产资源概况

  截至2020年底,聊城市已发现矿种13种,其中能源矿产5种:煤、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地热;金属矿产1种:铁;非金属矿产5种: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饰面用灰岩)、天然石英砂、耐火粘土、粘土(砖瓦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矿盐(岩盐);水气矿产2种:地下水、矿泉水。已查明资源储量矿种7种:煤、石油、地热、铁、矿盐(岩盐)、地下水、矿泉水,占全市已发现矿种的53.84%。

  (三)“十三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工作成绩

  1.基础性地质工作进一步加强

  “十三五”期间,围绕国家找矿突破战略实施和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进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完成一批中小比例尺区域地热地质调查、浅层地温能调查、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和专项生态环境地质调查,不断增强地质工作基础保障能力。完成1:10万地热地质调查1152平方千米、1:5万地热地质调查1100平方千米、1:5万浅层地温能调查432平方千米、1:5万专项生态环境地质调查1003.4平方千米,实施1:5万土地质量地质调查2801平方千米、1:10万土地质量地质调查950平方千米。

  2.矿产资源勘查持续推进

  重要成矿区(带)煤炭及铁矿资源找矿工作取得进展。山东省阳谷—茌平煤田阳谷勘查区新增煤炭资源量23969万吨,东昌府区、临清市新增备案地热流体可开采量19.7万立方米/年,东阿县单庄地区提交铁矿资源量3251万吨。全市煤炭、铁、地热等矿产资源找矿均取得新进展,提高了全市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重要矿产最低开采规模进一步提高,全市矿山数量由2015年底的9个调整到2020年的7个,矿山规模结构不断优化,大、中型矿山比例由2016年的41.7%提高到2020年的42.9%。

  4.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

  坚持绿色转型与管理改革相互促进,落实政府引导、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要求,稳步推进莘县古云矿区黄庄矿段岩盐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5.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通过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及京津冀周边重点区域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聊城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135个,土地复垦面积6.9平方千米。通过工程修复、自然恢复、转型利用等方式,完成了京津冀周边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治理工作,修复矿山26处,修复治理面积1.8平方千米。

  6.矿产资源管理和科技成果水平稳步提升

  落实自然资源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要求,全面推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做好地热、矿泉水等市级审批矿业权出让登记。科技成果水平进一步提升,获得山东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

  (四)面临形势

  1.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工作服务支撑要求进一步加强

聊城市地质工作程度较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地质工作服务支撑需求增加,需进一步开展区域地质调查、区域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等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为聊城市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安全运行等提供可靠地质依据。

  2.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进一步推进矿业绿色发展

  “十四五”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妥善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快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不断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加快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推进矿业绿色发展、安全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矿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3.绿色能源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快地热资源开发利用

  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与深层承压水禁采区、限采区以及油气矿权之间的矛盾迫切需要解决。加快推进地热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大力拓展地热资源应用领域,有效带动“地热能+”产业链发展,有力提升清洁能源应用水平和城镇居民供暖清洁化水平,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是促进煤炭减量替代、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碳减排目标的必然选择。

  4.深化“放管服”改革需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迫切需要推进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市场运行机制,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做好市场配置与管理改革相衔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在矿业领域的创新活力,增强矿业发展内在动力,健全矿业权市场管理制度。

  四、规划目标

  到2025年,基础性地质工作服务支撑能力进一步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取得新突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格局更加优化。矿产资源总量得到有效管控,矿业规模化、绿色化、节约集约化水平显著提升,矿业权市场更加健全,勘查开采有序、利用高效、布局合理、绿色低碳的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到2035年,地质工作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彰显有力,矿产资源结构布局稳定成型,矿业开发集聚效应、规模效应进一步显现,矿业高质量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绿色矿山建设全部完成,大中型矿山智慧矿山建设基本完成,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权市场监管制度更趋完善。全市绿色、安全、创新、协调的矿产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五、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总则、现状与形势、指导原则和目标、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实施与管理等内容。

  第一部分现状与形势。结合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矿产资源及矿业发展现状,总结了上轮规划取得主要成效,分析了面临形势。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了《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勘查、保障资源,空间管控、优化布局,市场配置、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确定了规划目标,包括规划目标、展望目标。主要预期指标:到2025年,完成城市地质调查386平方千米;全市地热、岩盐、矿泉水年开采量分别控制在180万立方米、60万吨、12万立方米,采矿权数量控制在28个以内。

  第三部分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全面落实省规划要求,结合聊城市实际,合理确定重点、禁止勘查开采矿种。确定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1个,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2个,合理划定1个重点开采区和21个开采规划区块,形成保护优先、功能合理、管控有力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

  第四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勘查方面包括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面包括开发利用与保护方向、开发利用强度、开发利用结构和矿山准入管理。实行开采总量管理,控制矿山数量,严格落实最低开采规模。

  第五部分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包括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总体要求,制定了绿色矿山建设计划,确定了矿山治理任务目标。

  第六部分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了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第七部分规划实施与管理。在组织领导、实施保障、监督评估、政策支持、宣传引领、信息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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