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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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三、执法依据
《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城乡规划法》《测绘法》《矿产资源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

五、监督途径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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