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措施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1 | 聊自然资规罚字〔2022〕2014号 | 聊城市轩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水泥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1、将非法占用的1147平方米(折合1.72亩)土地分别退还给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街道办事处东鲁村773平方米(折合1.16亩)、聊城市公路管理局374平方米(折合0.56 亩);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147平方米(折合1.72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水泥路1147平方米)和其他设施; 3、对非法占用的114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其他林地、沟渠)处以20元/㎡罚款,计罚:人民币贰万贰仟玖佰肆拾元整(¥22940.00)。 | 2022/07/18 |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 | 聊自然资规罚字〔2022〕2024号 | 聊城汇智置业有限公司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硬化水泥路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1、责令聊城汇智置业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土地446平方米(折合0.67亩)退还给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蒋官屯街道办事处大孟营村; 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硬化的水泥路面(占地面积446平方米)和其他设施; 3、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共计:捌仟玖佰贰拾元整(¥8920.00)。 | 2022/07/20 |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3 | 聊自然资规罚字〔2022〕4003号 | 聊城润泰置业有限公司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姜庄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1、将非法占用的632平方米(折合0.95亩)土地退还给湖西办事处明堤村;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632平方米道路和其它设施; 3、对非法占用的林地632平方米(折合0.95亩)处以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共计:15800元(大写:壹万伍仟捌佰元整。 | 2022/07/20 |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4 | 聊自然资规罚字〔2022〕4004号 | 聊城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双齐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1、将非法占用的土地1200平方米(折合1.8亩)退还给湖西办事处后海子村;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道路1200平方米和其它设施; 3、对非法占用的耕地1200平方米(折合1.8亩)处以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小计: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 2022/07/20 |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5 | 聊自然资规罚字〔2022〕4005号 | 聊城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云山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1、将非法占用的4000平方米(折合6亩)土地退还给湖西办事处后海子村;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400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道路和其它设施; 3、对非法占用的耕地4000平方米(折合6亩)处以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共计: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 2022/07/20 |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6 | 聊自然资规罚字〔2022〕4006号 | 聊城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辛庄路延伸路段和辛庄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1、将非法占用的1487平方米(折合:2.23亩)土地退还给湖西办事处后海子村;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现状地类为农用地上新建的硬化地面、桥面积1180平方米和其他设施; 3、对非法占用的耕地1180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小计:29500元;建设用地307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小计:4605元,共计:34105元(大写:叁万肆仟壹佰零伍元整)。 | 2022/07/20 |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7 | 聊自然资规罚字〔2022〕4007号 | 神州共创环保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厂房和办公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1、将非法占用的土地7812平方米退还给于集镇前高村 2、对非法占用的土地7812平方米处以罚款,其中坑塘水面、沟渠(其他农用地)85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小计:1700元,建设用地7727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5元罚款,小计:115905元,共计:117605元(大写:壹拾壹万柒仟陆佰零伍圆整)。 | 2022/07/05 |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8 | 聊自然资规罚字〔2022〕4008号 | 聊城卓越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变电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 1、将非法占用的2505平方米(折合3.76亩)土地退还给朱老庄镇李庙村; 2、没收在非法占用符合规划的2454.6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1162平方米和其他设施; 3、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不符合规划的50.3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围墙20米,硬化地面40平方米; 4、对非法占用的耕地2505平方米(折合3.76亩)处以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共计:62625元(大写:陆万贰仟陆佰贰拾伍圆整)。 | 2022/07/17 |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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