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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份是第九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开展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坚持“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把《宪法》纳入聊城市自然资源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自然资源系统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之一,指导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在抓好领导干部这个“领头雁”的同时,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习运用宪法知识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筑牢线下普法“前沿阵地”,推动法治理念直抵基层“神经末梢”。12月4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聊城市人民公园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法》,并结合实际工作内容,印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单页以及《<土地管理法>及相关知识问答》《自然资源知识百问》、《耕地保护知识手册》等宣传材料。普法志愿者为群众讲解宪法精神、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自然资源知识,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本次活动现场还展示了聊城市非遗法治文艺作品,将法治文化融入到东昌葫芦雕刻、茌平剪纸等传统非遗形式中,以“非遗传承+普法宣传”的方式解读《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让人耳目一新。

提升丰富线上普法载体,通过多措并举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围绕《宪法》等法律展开线上普法活动,分批次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普法考试,共162人参加,合格率100%,全面提升了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水平。组织观看《法治宣传教育法》全民普法在线公益大讲堂;在局机关大屏播放宣传主题海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提高尊法守法意识。在局网站和公众号“法润自然”栏目推送《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法》相关内容,进一步推动学习深度。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坚定不移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让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法规科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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