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莘县召开全县整治违规用地秩序工作会议
时间:2012-03-15 00:00:00
字号:
来源:


莘县召开全县整治违规用地秩序工作会议


  3月14日上午,莘县召开全县整治违规用地秩序工作会议。县长张国洲、分管副县长于豪胜、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县国土局机关正股以上干部、各国土分局局长、局执法大队全体及8宗违法占地负责人以及其他部分违法占地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通报济南督察局来检查情况及当前违法占地情况。二是要求对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提出的3宗违法占地要抓紧实施拆除,务必于20日之前拆除完毕,其它5宗符合办理手续的违法占地抓紧完善用地手续。三是强调全县批而未供问题,针对09年以来批而未供的共2351亩,距省厅要求的76%供地率相距甚远,要求乡镇办事处高度重视,若再不进行供地,省厅将不再对新征地进行审批。四是要求严格按照莘县政府8号文件精神,由相关部门及国土局成立工作组,对新开工项目进行检查,对没有取得项目启动书的项目一律实施拆除,不得进行建设。五是关于各乡镇(街道)干道两侧违法违规用地的清理清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地督查济南局王春秋副专员工作部署,不要只靠国土局一个部门的力量,要求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干道两侧的加油站、企业及路边房进行清理清查,增强执法的紧迫感,加大整改力度,对人对事均要处理到位。对村周围、路两边零星违法占地要及时进行制止、拆除。对县园区以及各乡镇(街道)已经是建设用地的企业,抓紧进行上报审批,办理征地手续。六是统一思想、明确责任,针对2011年度违法占地的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指出,今年上级将继续实行“6•30政策”,即:对符合补办用地手续的违法占地于6月30日之前拿到省厅批文,不纳入问责比例。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抓紧进行整改,该拆除的一律拆除,符合补办用地手续的,抓紧补办用地手续,确保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顺利过关。七是高度重视、重拳出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张国洲县长强调,根据今年卫片会议精神,明年将不再有“6•30政策”,所以对今年新发生的违法占地,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抓紧落实政策、重拳出击,对辖区内未经审批擅自圈地建设的项目,一律强行拆除,切实控制违法违规用地的发生,确保明年卫片执法检查顺利过关。针对2012年新开工的项目,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发改局、国土局、经信局、招商局及供电公司参与,按照《莘政办发(2012)8号》的规定逐一排查,凡是不符合《莘政办发(2012)8号》文件规定,没有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一律停止施工,应该拆除的一律限期拆除;对今年农民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设的,一律由国土部门结合所在乡镇(街道)依法严肃查处。凡是被责令立即停工、或责令拆除的单位、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按要求在期限内自行拆除,拒不停止施工的,有关部门停止办理审批手续,电业部门采取停电措施,金融部门不得给予贷款。
  张国洲县长指出,严格土地管理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18亿亩耕地保护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如果我们不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和强力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就不能完成“两保一高”战略目标。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做好工作,不出问题,切实把整治规范用地秩序工作做好做扎实。
                                                       文/苏红军  韩博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