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工作视野,学习先进地区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聊城市村庄规划管理办法》内容,提高立法质量。10月24日至2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赴海南省琼海市、文昌市联合开展省外立法调研活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朝庆,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景臣,市司法局立法科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琼海市博鳌镇留客村、沙美村,中原镇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南岸北片安置区、
文昌市文教镇加美村,详细了解村庄和安置区规划、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与村庄产业发展等情况。实地查看后,调研组在琼海市、文昌市分别进行调研座谈,与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就《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海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试行)》《海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实施情况、规划编制经费来源和保障情况、规划入库审查情况、当前村庄规划管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做法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为高质量推动我市《聊城市村庄规划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立法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
调研组表示,聊城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村庄规划管理立法,有利于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有利于新形势下因地制宜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制度创新,有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推进。下一步将充分吸纳此次立法调研学习的经验做法,认真梳理研究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办法》内容,增强立法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加强我市村庄规划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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