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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结首例 居住权登记业务
时间:2024-09-19 11: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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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市民张女士颁发了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是聊城市城区首张居住权证,标志着我市居住权登记全面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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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新设立的一种用益物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遗嘱、生效法律文书等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的设立不仅能更好地保障弱势群体“住有所居”,有效化解家庭矛盾、解决住房纠纷,也能充分保障所有权人对房屋的自由支配,为利用房屋提供了更多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房屋的效用。例如,老人在世的时候把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子女,同时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这样老人既实现了将房子留给子女的心愿,又可以在房子里一直住下去,保障了自己居住的权利。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刻领悟《民法典》居住权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专题开展学习培训,同时积极借鉴其他地方好经验做法,制定了操作规范、细化业务流程,确保了居住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登记覆盖面;同时优化完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功能,进一步提高群众办理居住权登记的便利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栾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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