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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促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3-01-17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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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一、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当前,我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正面临环境和安全约束趋紧、勘查开发空间受限、后备资源不足等深层次问题,影响了我省矿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和资源能源安全。

为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构建秩序良好、绿色开发、节约利用、保障有力的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格局,保障我省资源能源安全,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促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022年10月,征求了16个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地勘单位、有关矿业集团和省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11月,根据各单位意见修改后,再次征求了省发展改革委等19个省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12月8日,经第18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12月30日,经省发展改革委等19部门(单位)会签同意后,由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单位)印发实施。

二、起草依据

1.《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通知》(鲁政字〔2021〕168号);

3.《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三、主要内容

《意见》内容共六个部分,分为二十条:

1.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从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大矿业权投放力度、有效释放合法产能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强化能源资源保障的具体措施。

2.推动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发展。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推进绿色勘查开发、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强化矿山“三废”污染防治、促进地热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四个方面,将生态保护要求贯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

3.促进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从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矿山固体废弃物规模化利用、推动延伸矿业产业链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提高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的相关措施。

4.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水平。主要内容包括维护矿业勘查开发秩序、提升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两个方面,明确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透视山东”建设、推进矿山视频资源共享共用等内容。

5.强化矿产资源科技攻关和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从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等三个方面,明确了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科技攻关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方向。

6.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协调配合、保障矿业用地用林用海、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绿色金融保障、强化表扬奖励等五个方面,确立了保障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机制。


相关文档: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促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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