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审定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管理,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制定了《聊城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审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
二、出台目的
《办法》对城市建设地区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用事业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作出具体布置,选定技术经济指标,确定各项建设用地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为各项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三、重要举措
《办法》说明了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主体和依据,界定了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类别和规模,明确了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和线性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的内容和成果形式。
《办法》对不同类别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实行分类管理,明确了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报审需要提供的材料,规范了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审定程序,并对每个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
在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调整方面,《办法》列举了可以申请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六种情况,确定了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应遵循的五条原则,提出了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要求。
五、关键词解释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
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和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仓储用地:仓储用地包括物流仓储用地和储备库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分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公园绿地与广场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指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用地。
六、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冠群
联系电话:0635-832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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