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已临近有效期,结合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以及本市城建档案管理实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聊城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修编,现已修编完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月27日前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635-8331869 8321815
电子邮箱:lcscjdag@lc.shandong.cn
附件:聊城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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