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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时间:2024-02-18 09: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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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采购方式

依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自行采购,计划通过比对工作业绩、服务情况、收费标准等方式确定服务机构。

三、预算金额

预算总金额为30万元。为根据提供服务内容不同分两个标段,采购两家不同的法律服务机构。标段1,预算金额为20万元,至少选派两名固定律师驻场办公;标段2,预算金额为10万元,至少选派1名固定律师驻场办公。

四、服务内容及时间

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市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除外)提供法律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1: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民事、执行等各类案件处理,处理律师函、司法建议等事项,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重大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局机关、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市林业发展中心、市地质矿产调查监测中心、市规划展览馆和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提供日常法律服务等。

标段2:承担民商合同审查,帮助处理信息公开申请、信访事项等事项,协助《聊城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研究起草工作,为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日常法律服务等。

五、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持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

2.律师事务所驻所为聊城,具备一定规模和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提供优质服务;能够保障服务团队负责人和驻场律师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服务;具有处理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法律事务的业务素养和相关经验的优先考虑。

3.服务团队成员要熟悉行政法理论,具有行政法律事务相关从业经验,政治上可靠。标段1团队负责人要具有五年以上从事自然资源相关领域法律事务的专长或优势,熟悉行政复议、应诉、仲裁等业务,团队负责人需驻场办公。

4.驻场办公律师能够遵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项规定,服从工作安排;能保证在合同期内,未经资规局允许不因律所或本人原因更换人员。

5.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5日

报名地点: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湄河路266号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07办公室。

报名材料:

1.律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可用复印件);

2.律师的简历、执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可用复印件);

3.履行所需的相关业绩及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

4.报价(预算金额内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报名材料(密封,装订成册)一式3份。

七、选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2月26日

地点: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湄河路266号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635-8312650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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