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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涉企政策措施的评估报告
时间:2022-10-27 14: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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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以来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制定或出台的政策措施,包括1项重大决策,即《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三个规划的通知(聊政办字〔2022〕10号)》中的《聊城市“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分别是《关于印发聊城市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聊自然资规〔2022〕1号)》、《关于印发《聊城市耕地保护激励办法》的通知(聊自然资规〔2022〕2号)》;3件政策性文件,分别是《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聊自然资规发[2022]3号)》、《关于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稳经济政策措施的通知(聊自然资规发[2022]33号)》、《关于切实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制造业强市建设的通知(聊自然资规发[2022]44号)》。

二、评估目的

按照《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相关规定及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求,对本单位2022年以来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制定或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定期评估,根据政策措施实施情况总结分析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是否需要修订或者废止。

三、实施情况

《聊城市“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2022年度重大决策,2022年3月30日印发。该《规划》旨在进一步加强战略引领、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政策重点。《规划》详细分析了“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形势,提出了具体要求,构建了自然资源开发保护新格局。从实施效果看,该《规划》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战略性、指导性文件,对“十四五”期间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印发聊城市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聊自然资规〔2022〕1号)》(以下简称《方案》)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并出台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该《方案》旨在妥善解决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定了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范围、处理原则和措施等相关事宜。从实施效果看,该《方案》为处理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指导和遵循。

《关于印发《聊城市耕地保护激励办法》的通知(聊自然资规〔2022〕2号)》(以下简称《办法》)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并出台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于2022年8月15日起实施。该《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善耕地保护奖惩机制。该《办法》对耕地保护激励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进行了详细规定。从实施效果看,该《办法》对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聊自然资规发[2022]3号)》、《关于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稳经济政策措施的通知(聊自然资规发[2022]3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制造业强市建设的通知(聊自然资规发[2022]44号)》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并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以上文件对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助力经济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制定了有效措施。从实施效果看,以上文件对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提供了保障。

四、评估结论和建议

从总体上看,以上六件文件制定程序合法,实施效果显著,建议继续实施。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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