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森林资源 共建生态家园
——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冯能斌
记者: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奋战,聊城于2018年10月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聊城又增加了一块金字招牌。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聊城“创森”的经过。
冯能斌:2016年1月18日,我市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请示》,并由省厅转报至国家林业局。2016年4月25日,国家林业局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予以批复并备案。国家林业局批复后,我市聘请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专家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2016年9月25日,《聊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国家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2016年10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会上,市政府与山东省林业厅签订了《关于共建聊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经过努力,我市森林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创森”规划中的近期目标全部完成,全市绿量显著增加,初步呈现出了“城区、近郊、村镇绿化交相辉映,水网、路网、林网纵横交错,生态林、产业林、景观林三林共建”的国土绿化新格局,城乡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提高,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大幅跃升。
2018年10月,我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跻身国家森林城市行列,为“河湖秀美大水城,宜居宜业新聊城”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记者:2019年至2021年是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巩固期,2022年至2025年是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深化期。在巩固期和深化期,我市森林城市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冯能斌:根据《聊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安排,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分为三个阶段:2016年至2018年是森林城市建设达标期,要完成近期任务;2019年至2021年是森林城市建设巩固期,要完成中期任务;2022年至2025年是森林城市建设深化期,要完成远期目标。
巩固期要完成的任务主要为:继续提升聊城市的城市森林建设水平,一方面对近期实施的工程查漏补缺、升级提质,另一方面继续完成中期建设任务,加大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修复力度,推动森林城市建设项目实施,确保各项指标均有所提高。
深化期要完成的任务主要为:进一步深化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稳步提高城市森林健康水平,促进城市林业经济发展,弘扬生态文明,加强城市森林管理,争取到规划期末,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形成较为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城市森林产业体系、繁荣的城市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和坚实的城市森林支撑保障体系,全面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目标。
目前,全市正处于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巩固期。这一时期,我市将完成新增造林12894公顷,中幼林抚育11158公顷,改造低产低效林1615公顷;建设森林乡镇19个、森林村庄106个;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游园建设,确保城区300米见绿地、500米见公园。
记者:我市共有8处国有林场,总面积近3000公顷。把国有林场经营好,对于保护好全市森林资源而言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以来,我市组织实施了国有林场改革,使国有林场步入健康发展轨道。请您介绍一下我市国有林场改革的有关情况。
冯能斌:201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这标志着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全面铺开。
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编制了《聊城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并在吸收采纳相关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聊城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于2016年6月27日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后,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政府,2016年11月2日获省政府批复。《县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于2017年5月上报省政府,11月3日,省政府正式批复了该方案。2018年9月,我市顺利通过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省级评估验收小组对我市国有林场改革的验收。
我市共有8处国有林场,分别为高唐县清平林场、冠县马颊河林场、冠县毛白杨林场、莘县马西林场、莘县十八里铺林场、茌平区菜屯林场、茌平区国有广平林场、阳谷县赵王河林场。改革前,这8处国有林场全部为自收支的事业单位,林场基础设施落后,职工生活困难。改革后,全市8处国有林场全部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所有在编职工工资和社保纳入财政预算,实现财政工资、社保全覆盖。另外,通过此次改革,我市推行“场圃一体化”管理,除了8处国有林场,还有2处国有苗圃(冠县苗圃、茌平区王老苗圃)参与了此次改革,落实了编制预算;1处地方林场——冠县白佛头林场,被纳入国有林场管理序列。
通过改革,我市增加了国有林场面积和国有森林资源总量,健全了相关森林资源监管制度,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支出得到妥善解决,有效提高了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活了国有林场的发展动力。
记者:新修订的森林法加强了森林资源保护,保护对象更加全面,保护措施更加严密。去年以来,聊城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在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探索,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有关情况。
冯能斌:新修订的森林法明确提出,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我市于2019年10月23日印发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建立了林长制工作机制。建立林长制工作机制,是在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我市生态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态需求的重要举措,打破了过去主要由林业部门发展林业的格局。通过林长制的实施,压实了各级政府的生态建设责任,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对生态建设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大家能够以更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工作,更有利于我市在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等方面持续发力。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不仅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各地还依托当地林业发展实际,积极创新,为我市林长制工作增添了活力。例如,高唐县聘任“树经纪”担任民间林长,既发挥了“树经纪”熟悉当地资源情况、可以随时对森林资源进行监管的特长,又提高了他们的个人收入,达到了树木“越砍越多”“越砍越大”的效果。高唐县的这种做法,在全省属首创。我市还扎实开展林长制宣传,《中国绿色时报》《农村大众》《聊城日报》等媒体对我市林长制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2020年是林长制工作具体落实年。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建立相关制度,保证林长制工作有章可循、长效运转;继续完善责任明确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打造“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森林资源管理新局面,进一步推进“河湖秀美大水城、宜居宜业新聊城”建设。
记者:新修订的森林法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完善,这给我市带来了哪些影响?
冯能斌:新修订的森林法缩小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范围,非林地的林木采伐时,不再要求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同时针对林木采伐申请“办证繁、办证慢、办证难”“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完善了采伐许可证的核发程序,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方便申请人办理采伐许可证。另外,取消了木材运输许可制度,精简了木材流通领域的相关流程。
这是惠民利民的举措,同时对非林地造林是一大利好,有利于提高非林地造林的积极性,也是实现“增绿”“用绿”的重要手段。需要注意的是,相关修改并不意味着削弱对林木的保护管理力度,对非林地上的部分林木,如护路林、护堤护岸林、城镇林木等的采伐还应当按照公路法、防洪法、城市绿化条例等进行管理;对于林地上林木,将结合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监管保护力度,严格落实采伐许可程序。
记者:新修订的森林法首次明确了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主体,对我市今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有何促进作用?
冯能斌:近年来,我市防治美国白蛾、悬铃木方翅网蝽等病虫害的工作面临很大压力。新修订的森林法出台前,我市仅从工作需要出发,自行加码开展监测,难以做到及时、精确。新修订的森林法首次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主体,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监测职责。以此为契机,我市积极筹建市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体系,初步计划在全市部分国有林场、苗圃或国家森林公园中建设8处市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监测点,力争今年9月中旬建成。监测点运行后,将极大提高基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的科学性、时效性和精准性,使应对措施更加具体化,做到防早、防小,精准施策,逐步推动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由重除治向重预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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