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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F-35
时间:2023-11-21 15: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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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勇 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不动产权利人):杨安元、李秀兰

不动产权证号:改字第012448号。

不动产坐落:新区办事处振兴东路12号。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67.39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聊城市东昌西路176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五楼

联系人:董女士    电话:8328176

 

                 公告单位: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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