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 鑫 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不动产权利人):何风云
不动产权证号:新字第0111017929号。
不动产坐落:新纺街水城华府二期1幢。
房屋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00.82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聊城市东昌西路176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五楼
联系人:董女士 电话:8328176
公告单位: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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