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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郑硕硕)
时间:2026-02-02 17: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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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权利人郑硕硕委托,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鲁(2020)聊城市不动产权第0031124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遗失(灭失)及补发。

声明人:郑硕硕

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2日

公告单位: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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