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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方案
时间:2019-04-03 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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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各分局: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要求,加强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对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省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进行了转发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落实好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我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现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如下:

  一、扎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核实补划工作

  (一)永久基本农田核实依据: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地理国情监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等成果。

  (二)核实内容:全天候遥感监测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图斑(2017年10月下发),实时监测平台下发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占用图斑(2018年4月下发),自然资源督察、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土地卫片执法检查、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图斑。

  (三)核实步骤和方法:一是列出待核实图斑明细;二是内业对照最新影像等图件资料判读图斑情况,记录内业判读情况;三是外业核查,逐图斑进行外业核查,如实记录并拍摄照片录制视频,作为整改补划的重要基础依据。

  (四)分类提出整改方案:

  1、对于划定不实问题(2017年7月之前形成),经核实为不符合要求的耕地或其他土地错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进行补划。(填写附表3)

  2、对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违法违规建设占用和破坏的问题,必须限期恢复原状。对于确实不能恢复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出具不能恢复的书面意见,并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后,报市级论证审核,按有关要求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和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填写附表4、5)

  3、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杨树、构树等林木,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植物或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县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耕作层影响程度组织认定,能恢复粮食生产的,5年内恢复;确实不能恢复的,调出补划。

  (五)编制补划方案。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量质并重”的原则,以上四种类型需要补划的,确定补划地块,补划地块要充分与三调成果结合。编制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并相应对 “两区”进行调整,按法定程序修改相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六)“两区”划定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后,根据整改补划情况,相应对“两区”进行调整。

  (七)时间要求:5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问题的图斑核实工作。

  二、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一)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规模。按照原则上不低于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的比例,根据各县(市区)范围内重大项目建设(包括已预审通过的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等需要补划永久农田面积,结合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储备区资源潜力成果,确定各县(市区)储备区规模(按照占用城市周边范围内的占用规模确定城市周边储备区规模)。具体指标待省厅下达后分解。

  (二)纳入储备区地块范围及要求。

  1、范围:以下地块可纳入储备区:一是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经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二是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的耕地;三是已通过预审的建设项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地块等。

  2、有关要求:一是集中连片或与原有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具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优质耕地;二是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耕地、可调整地类等不符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条件的不得划入储备区。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1、内业分析。以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套合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等,充分与三调有关成果结合,分析储备区潜力成果,将储备区划定规模落实到地块。

  2、外业核实。利用自然资源部储备区外业核实软件等,逐地块进行外业核查,根据核查成果,确定划入储备区地块。

  3、编制方案。依据内、外业核实情况,分县编制储备区划定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储备区规模确定情况、储备区划定潜力分析、地块图斑核实情况、储备区划定情况(城市周边范围内划定的数量、质量、坡度、地类、布局、落实到图斑情况等)、储备区分布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等。

  4、建立数据库。按照《通知》中建库要求,建立县级储备区数据库,并通过质检。

  5、审核上报。按照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市级自然资源部门根据论证申请和自验成果,组织农业、环保等有关部门人员,对县级储备区划定方案进行审核论证,有问题的限期整改。方案通过后连同数据库等资料汇总上报省厅,申请省级验收。

  6、汇交成果。储备区划定成果通过县级自验、市级论证审核、省级验收后,及时以县级为单位将划定成果进行汇交。汇交材料包括:储备区划定方案、储备区数据库、划定情况表和划定成果图等。

  7、时间要求:6月底前完成储备区划定成果,申请市级论证。7月底前市级完成论证申请省级验收。

  三、落实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一)严格控制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除重大建设项目依法批准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以下简称3号文)中列入的现阶段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性、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确实难以避让的,要在选址选线时尽量减少占用面积。严格按照补划要求,遵循“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原则,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依据3号文件格式,编制补划方案,并经省自然资源厅评审论证通过后,随建设用地报批材料连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上报国务院批准。

  临时用地要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原则上重大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两类,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按法定程序批准。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在批准临时用地时,要认真审查项目真实性和土地复垦方案可行性(已经省级评审的,按照评审后的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明确土地复垦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确保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经复垦能恢复原种植条件。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期满之日起30日内要拆除清场,6个月内复耕,由批准临时用地的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到位。复垦完成后,按照《土地复垦条例》有关规定,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等相关主管部门验收。通过验收的,继续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临时用地批准后10日内,要将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和地块坐标报市局备案。

  (二)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活动。按照《通知》要求,在确保谷物基础自给和口粮绝对安全、粮食种植规模基本稳定、耕地耕作层不破坏的前提下,有序规范和引导农业生产活动。不得种植杨树、构树等林木,不得种植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不得种植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在苗圃种植移栽时,不得“带球移栽”对耕作层土壤造成破坏。对于永久基本农田上已种植以上植物,或者苗圃“带球移栽”造成耕作层土壤破坏的,县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结合生产现状,对耕作层影响程度组织认定,出具认定结果,明确以下内容:能够采取耕作层回填等方式恢复的,5年内恢复,由县级自然资源和农业部门监督恢复到位,并在数据库中标注实际利用情况和管理信息;不能恢复的,写明原因,作为核实整改工作中调出补划依据。

  (三)处理好永久基本农田内生态建设和生态退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建设的重大生态建设项目和省政府提出具有国家重大意义的生态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国务院同意后,可按照有关要求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补划。其他如景观公园、湖泊湿地、植树造林、建设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等人造工程,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生态退耕的,在符合《通知》中生态退耕条件,经国务院同意,可有序退出永久基本农田。

  (四)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性保护。加大农田整治,开展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工程,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培肥改良等措施,有效提高现有耕地质量,增加粮食产能。采取工程、化学、生物、农艺等措施,通过耕地综合治理,有效提高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完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监测网络,充分运用好监测更新成果。及时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水平评价和评价结果发布等工作,实现对耕地质量动态监管。

  (五)开创性开展工作,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通过省级奖励15个先进乡镇,加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宣传力度,促进乡镇政府保护主动性和积极性。市、县两级参照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办法,结合耕地保护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耕地保护激励制度,让基层政府和群众因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得到实惠。做实做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通过农户保护、集体监督、奖励有机肥等方式,提高承包户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强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落实好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组织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核实补划等各项工作,经报市政府同意,聊城市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为联席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工作。

  市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建设等工作,对县级成果进行审核、汇总上报等,并负责监督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各项政策。县级政府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好相关部门,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建设工作,落实好各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县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等各项具体工作,要组织好人员,根据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核实整改准确到位、储备区建设规范合理,保护措施有力高效。

  (二)严肃纪律,严格监管。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中,各级各部门要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成果的稳定性与信息的真实性,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不得随意调整。对存在主观故意、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不按政策要求核实整改补划,对明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的,国家自然资源督查局将督促各级政府全面整改、严肃问责。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市、县级自然部门要强化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严肃查处,对属于主观故意、谋利为主、非程序性、非政策性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依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适时公开曝光。国家自然资源督查局将对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将督促地方政府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按规定移送有权机关追责问责。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等保护相关工作,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一宣传好领导,将相关工作要求、保护政策向各级政府领导汇报解释到位,各项工作建议参谋到位。二宣传好群众,将保护激励政策和违法违规处罚政策等,在发放耕地保护激励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实施过程中,为案说法,翔实宣传。三宣传好各级各业工作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宣讲、会议安排部署等时机,以明白纸、宣传册等形式,向各级各业工作人员宣传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意义和形势,让他们真正把握好永久基本农田利用保护方向。通过宣传,人人心中竖起耕地保护旗帜,守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底线,让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成为全社会自觉行为。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1日

 

《关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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