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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9-09-26 1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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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林业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分局、各事业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整合资源、统筹力量,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工作能力,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确定成立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丁东明  党组书记

        冯能斌  局    长

副组长:王玉涛  四级调研员

成  员:魏安涛  办公室主任

        范西海  人事科科长

        杨秋云  财务审计科科长

        王雪静  政策法规科科长

        孟宪亮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

郭中哲  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张  群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科长

李道广  景观风貌科科长

刘金莉  建设工程管理科科长

华莹莹  村镇发展科科长

张保平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科长

李宏英  耕地保护监督科科长

任鹏飞  地质矿产管理科科长

杜忠元  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科长

刘令宏  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

李万红  防灾减灾工作科科长

岳彬祥  东昌府区分局局长

        范志刚  经开区分局局长

        李怀强  高新区分局局长

        胡家政  度假区分局局长

        王培峰  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冯庆琪  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徐启水  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费利民  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宋  强  东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李一功  茌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  杰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任广民  冠县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灾减灾工作科,王玉涛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万红、杨冰、孙静、郭亚楠为成员,具体负责防灾减灾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森林草地防火、地质灾害预防治理、林业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安全生产等4个专项工作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内各项防灾减灾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灾害防治能力的决策部署,指导督促我市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林业部门)建立健全以“以人为本、综合减灾、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坚持以防为主,统筹组织推进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内各项灾害防治工作。

三、各专项工作组职责

(一)森林草地防火专项工作组

1.专项工作组职责。①组织编制森林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②指导开展森林、草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③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④组织开展森林草地火灾隐患及重点森林草地消防单位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加强对各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⑤组织开展对森林草地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依法依规开展评比活动,做出表彰奖励决定;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表彰奖励决定;加强对县级表彰奖励工作的监督指导。

2.成员科室(单位)。防灾减灾工作科、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村镇发展科、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局属各分局及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冠县林业局。

3.成员科室单位职责。防灾减灾工作科:承担全市森林草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森林草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制定森林草地火灾隐患及重点森林草地消防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违反森林草地防火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的监督检查。制定并公开森林草地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励方案,明确奖励标准、审核流程等内容,并做好表彰奖励活动组织、评比、报批、执行等相关工作,做好对县级表彰奖励工作的监督指导。办公室:按照局领导要求,协助防灾减灾工作科,做好涉及森林草地防火工作内容的文电、会议、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相关工作。人事科: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协助防灾减灾工作科,做好森林草地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财务审计科:负责将经局党组会审定后的年度森林草地防火工作资金计划列入部门财政预算。政策法规科:对涉及森林草地防火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国土空间规划科:在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落实森林草地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在承担市区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预审和规划条件编制工作及跨县(市、区)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管理工作中,落实森林草地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村镇发展科:在指导县(市、区)开展乡(镇)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落实森林草地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在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和全市草地开发利用监管工作中,落实森林草地防火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在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中,落实森林草地防火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局属各分局及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冠县林业局:承担辖区内森林草地防火相关工作。

(二)地质灾害预防治理专项工作组

1.专项工作组职责。①组织监测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②负责落实我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③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灾害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⑤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⑥依法依规实施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开展行政确认工作。⑦研究制定历史采空区治理方案。

2.成员科室(单位)。防灾减灾工作科、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建设工程管理科、村镇发展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地质矿产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局属各分局及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成员科室单位职责。防灾减灾工作科: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灾害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依法依规实施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开展行政确认工作。办公室:按照局领导要求,协助防灾减灾工作科,做好涉及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工作内容的文电、会议、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相关工作。财务审计科:负责将经局党组会审定后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工作资金计划列入部门财政预算。政策法规科:对涉及地质灾害预防治理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在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工作中,落实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国土空间规划科:在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落实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在承担市区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预审和规划条件编制工作及跨县(市、区)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管理工作中,落实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建设工程管理科:在组织审查市区各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落实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村镇发展科:在村镇空间规划管理工作中,落实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在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中,落实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地质矿产管理科:在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和地质遗迹等重要保护区工作中,落实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在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中,落实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局属各分局及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辖区内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

(三)林业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专项工作组

1.专项工作组职责。①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②组织指导全市林业草地有害生物测报工作。③对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2.成员科室(单位)。防灾减灾工作科、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局属各分局及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冠县林业局。

3.成员科室单位职责。防灾减灾工作科: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草地有害生物测报工作。制定全市林业草地有害生物除治实施计划,对市属开发区及各县(市)林业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并公开林业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励方案,明确奖励标准、审核流程等内容,并做好表彰奖励活动组织、评比、报批、执行等相关工作,做好对县级表彰奖励工作的监督指导。办公室:按照局领导要求,协助防灾减灾工作科,做好涉及林业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内容的文电、会议、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相关工作。人事科: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协助防灾减灾工作科,做好林业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财务审计科:负责将经局党组会审定后的年度林业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资金计划列入部门财政预算。政策法规科:对涉及林业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局属各分局及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冠县林业局:负责辖区内林业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依法依规对辖区内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进行产地和调运检疫。负责辖区内林业草地有害生物测报工作,发布病虫害短、中期预报并提出防治方案。

(四)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组

1.专项工作组职责。①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②严格落实行业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予以重点管理。

2.成员科室(单位)。防灾减灾工作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景观风貌科、建设工程管理科、村镇发展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地质矿产管理科、局属各分局及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成员科室单位职责。防灾减灾工作科: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办公室:按照局领导要求,协助防灾减灾工作科,做好涉及安全生产工作内容的文电、会议、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相关工作。政策法规科:对涉及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在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工作中,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国土空间规划科:在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在承担市区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预审和规划条件编制工作及跨县(市、区)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管理工作中,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景观风貌科: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工作中,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主要对输油气管线、高压走廊安全距离进行控制)。建设工程管理科:在组织审查市区各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村镇发展科:在村镇空间规划管理工作中,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在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中,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耕地保护监督科:在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中,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地质矿产管理科:在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中,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局属各分局及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职,切实落实好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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