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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聊城市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2-10 09: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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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年)》、《山东省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2-2020年)》及《聊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25年)》,编制本方案。

一、2018年地质灾害发生概况

2018年度全市平均降水量为674.4mm,与2017年(523.8mm)比较增多150.6mm。全年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

二、2019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我市地质灾害发生总体趋势

我市地貌条件比较简单,以黄河冲积平原为主,只在东阿沿黄河北岸零星分布数个石灰岩剥蚀残丘,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极小。我市降水时间和空间分布不均匀,是水资源相对短缺的地市之一。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资源的开发利用需求明显增强,重大工程建设显著增加,由于地下水资源的超量开采和其他不合理的工程建设活动,存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

(二)地质灾害隐患空间分布预测

1.地面沉降隐患主要分布在茌平县城区、临清市城区、聊城市城区、高唐县城区及冠县城区,随着深层地下水的开采,地面沉降仍将继续发展。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提供的监测资料表明,茌平县城区、临清市城区地面沉降速率逐渐加快。地面沉降因其不均匀和不可逆性,会给城市建筑、道路、桥梁和供排水系统等造成极大威胁。

2.地裂缝隐患处于临清市松林镇尚官营村。2001年,临清市松林镇尚官营村出现地裂缝,造成几十户居民房屋受损,无人员伤亡。目前,地裂缝隐患仍然存在,需密切关注,加强监测。地裂缝主要对其上部建筑包括民房、水利设施、人员及交通安全构成威胁。

3.地面塌陷在临清市、东阿县、高新区均有分布,预测2019年地面塌陷在全市范围内均存在发生的可能性。地面塌陷主要对其上部建筑、农田等构成威胁。

(三)地质灾害隐患时间分布预测

地面沉降为缓变性地质灾害,地裂缝、地面塌陷具有偶然性,发生时间不可预测。在3月份至6月份期间,由于地下水水位变幅较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

三、 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根据《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年)》、《山东省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2-2020年)》、《聊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25年)》,以及近年来开展的县(市、区)地质灾害巡查、监测等资料,确定2019年全市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如下:

(一)地裂缝

临清市松林镇尚官营村。2001年5月,尚官营村发生出露长度约百米、宽度达10厘米的地裂缝,房屋出现斑裂,35户村民受到安全威胁,现仍存在隐患。

应采取的措施:①加强监测预报预警。②查明险情可能影响的范围并设立警示牌,加强巡查和群测群防。③采取必要的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措施。

(二)地面塌陷

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州街道徐田村。2012年6月中旬,徐田村耕地内出现地面塌陷,该地面塌陷位于徐田村南、聊牛路北,地理坐标为116°3'14",36°25'44"。塌陷坑表面呈椭圆形,长约4米,宽3.3米,深4.15米。该塌陷坑由耕地承包人10月份填埋后再次陷落,2012年11月重新填埋后,至今未再出现塌陷,但隐患仍然存在。

应采取的措施:①树立警示标志,提醒靠近人员注意安全。②对塌陷点附近地下水位进行动态监测。③密切关注,加强巡查。

2.临清市青年街道寺上村。2013年4月中旬,寺上村耕地内出现地面塌陷,该地面塌陷位于寺上村东南、临冠路西约1000米。塌陷坑表面呈椭圆形,长约2米,宽1.5米,深2.2米。根据调查,塌陷点附近存在局部空洞,仍有松散土体存在的可能。目前,该塌陷坑虽已填平恢复耕种,但隐患仍然存在。

应采取的措施:①树立警示标志,提醒靠近人员注意安全。②对塌陷点附近地下水位进行动态监测。③对存在的空洞使用回填法或灌注法进行处理。④密切关注,加强巡查。

3.东阿县刘集镇小赵村。2016年3月19日上午9时左右,小赵村村民罗庆臣的农田内发生一处地面塌陷。此处地面塌陷位于小赵村正南约300米,西邻聊位路,地理坐标为116°03'53",36°11'22"。塌陷坑呈不规则圆形,直径约3米,深度约2.5米。据当地村民介绍,地面塌陷发生时正进行农田灌溉,地面突然下沉并伴有巨响,塌陷过程持续约几秒钟。目前,该塌陷坑虽已填平恢复耕种,但隐患仍然存在。

应采取的措施:①树立警示标志,提醒靠近人员注意安全。②对塌陷点附近地下水位进行动态监测。③密切关注,加强巡查。

4.东阿县刘集镇刘集村。2018年7月9日下午18:10,东阿县刘集镇刘集村出现地面塌陷。该地面塌陷位于刘集村西,齐南路西约500m,刘孙路北约200米,地理坐标为116°07'03",36°13'07"。塌陷坑上窄下宽,坑口为椭圆形,长约1米,宽0.6米,底部为圆形直径约3m,坑深4.05米,坑壁相对平滑。塌陷坑周围发生约9m×3m范围的地面沉降。2018年7月9日地下水埋深为7.13m(塌陷坑南约15米机井水位)。现场已设立警示标志,提醒靠近人员注意安全。目前,该塌陷坑虽已填平恢复耕种,但隐患仍然存在。

应采取的措施:①树立警示标志,提醒靠近人员注意安全。②对塌陷点附近地下水位进行动态监测。③密切关注,加强巡查。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切实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实现防灾减灾三个转变”的要求,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因自然因素、历史遗留等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问题,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采取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有效防治措施。对已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积极开展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工作,逐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认真搞好应急体系建设,一旦出现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要积极开展应急处置。

2.强化多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合作协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三定”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16〕67号)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展改革、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内容的审核;财政部门要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需要;自然资源部门要组织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房屋建筑开挖引起地质灾害的排查、治理力度;水利部门要指导和督促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加强各类水利工程建设工地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治理工作;教育、交通运输、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工务段等部门单位要加强中小学周边、公路、铁路沿线施工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开展应急救援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正在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及时处理开采过程中形成的采空区,清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其他有关部门要依照相关规定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预防预警、治理等工作。

3.编制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隐患点应急行动方案。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本《方案》规定,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对纳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明确、细化防治和减灾措施,并尽早发布实施。各级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要逐点制订应急行动方案,明确受威胁范围、监测预报方法、预警报警信号、转移疏散路线、避灾防灾地点、应急抢险措施以及各环节责任人员等。要在适当范围内组织应急演练,使受威胁的群众熟悉预先确定的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使有关部门、单位熟悉职责分工和应急程序,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在演练的基础上完善和修订本级应急预案,发生险(灾)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开展调查和防治工作并及时上报。

4.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社区、村庄、学校等人员密集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健全以当地干部和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凡监测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掌握变动情况,落实监测责任,及时掌握险情动态,组织好险情灾情发生时的应急避险疏散撤离,做好群测群防工作。要加大对监测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监测人员的辨灾、避灾和应急组织能力。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范工作的指导,确保“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及时发放到位,持续不断地推进群测群防工作。有条件的可以对群测群防人员进行必要的监测工作补助,加强群测群防员的责任落实。

5.加强排查和巡查,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查看地质灾害隐患的动态变化情况,检查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适宜采取简易工程措施的隐患点,当地政府、有关单位在汛前要组织采取简易工程措施进行排险加固。汛期要加强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遇有强降雨等不良情况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管辖区域内地质灾害险情的巡查,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对危险性较大的隐患点,必要情况下应采取预先疏散避让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推动应急值守信息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岗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值守工作规范有序、综合协调快捷高效。要落实好突发险情应急处置人员和车辆,保障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灾情、险情,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及时上传下达,确保信息迅速、真实、畅通。

6.做好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大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力度,加快构建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及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发布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并通过广播、新闻、电视和网络等稳定有效的信息传送方式将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传达至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当地乡镇(街道)、村、单位以及受威胁人民群众,提早采取防范措施。

7.加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临清市尚官营村地裂缝被列入山东省2017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临清市政府作为地方政府责任人,要按照《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有关要求,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对受威胁的对象进行搬迁避让。对其他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易避则避、易治则治的原则,及时采取措施,开展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工作,使地质灾害隐患点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及早得以消除。

8.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防治地面沉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依据地下水可开采量,制定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目标,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通过控采和限采,促进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开展。

9.加强宣传与培训。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现场讲解、集中培训、当事人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加以宣传,增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干部群众的识灾、避灾、防灾意识。要重点加强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员和村(社区)防灾负责人的知识培训及周围群众的防灾知识宣传,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在防治地质灾害中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氛围。

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

白天:8321989
夜间:831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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