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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转发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1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其他
11371500MB2864101D/2023-26844324
聊自然资规发〔2023〕29号
2023-08-01
2023-08-01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效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关于转发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1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聊自然资规发〔2023〕29 号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科学技术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等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1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7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3年08月0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省自然资源厅等18部门《关于规范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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