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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6月更新)
发布时间:2023-06-14 17:43:57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本机关”)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本机关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信息等。

  2.政策文件: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本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

  3.执法公示:主要包括本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

  4.规划计划:主要包括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情况。

  5.建议提案:主要包括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办理结果等。

  6.财政信息:主要包括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财政预算、财政决算信息。

  7.人事信息: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等情况。

  8.其他信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公开形式

  1.聊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ztfl/xxgkml/index.html?organization=12

  2.聊城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rzyhghj.liaocheng.gov.cn/

  3.聊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也可到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湄河路266号,咨询电话:0635-8322047;开放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现场查阅相关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办公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湄河路26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夏季下午14:30-18:00;冬季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635-8321680

  传真号码:0635-8326375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聊城市经济开发区湄河路266号,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0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网址: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ztfl/ysqgk/zt_ysqgk_wssq/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会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5.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6.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为: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湄河路266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夏季下午14:30-18:00;冬季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635-8321680

  传真号码:0635-8326375

  电子邮箱:lcszrzyjxx@lc.shandong.cn(本邮箱不直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见本《指南》第四条)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夏季下午14:30-18:00;冬季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635-8288027

  传真号码:0635-6066702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电话:0635-828820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夏季下午14:30-18:00;冬季下午14:00-17:3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聊城市松桂路与奥森路交叉口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夏季下午14:30-18:00;冬季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635-8939117


  附件:1.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pdf

     2.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