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版)
(二)《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正版)
(三)《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四)《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
(五)《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
(六)《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八)《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
(九)《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
(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版)
二、起草过程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聊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工作指引》。
三、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聊城市新建、改扩建的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民办学校规划建设参照执行。
四、具体内容
文件从选址要求、规划编制、建筑设计等方面对中小学校的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以严格执行各项规范为前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提升项目建设水平。
五、各部门职责分工
《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要求教体部门在建设初期多方征求意见,提出设计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行政技术审查把关,确保学校规划建设安全、适用、美观。
相关文档: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聊城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聊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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